怎样才能快速简单的离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00:42
我姐因姐夫有外遇想和姐夫离婚,但姐夫坚决不同意,但每天和那个女人打电话,还经常见面,他们经常因这事吵架,甚至动手打我姐.请问(他们应该是没办法和好的)有没有不提起诉讼快速让他们办理离婚的办法?如果提起诉讼使他们离婚成功,做为我姐要向有关部门提供些什么资料(证据)?

在我国,离婚只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自己去民政局办理即可。一种则是起诉离婚,由法官裁量当事人之间的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一般来说,第一种情况要比第二种快一些。
如果你姐夫坚决不同意协议离婚,那么,只有让你姐姐搜集证据,起诉离婚了。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或任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当天就可以办好。
如果是诉讼离婚,一方可以单方面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非户口所在地但常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若无大的争议,则适用简易程序,一般在3个月左右审完,若案件较复杂,则转为普通程序,则是6个月左右审完。
《婚姻法》第32条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一次起诉离婚,若起诉方没有提供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如: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家庭暴力、赌博、吸毒、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等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有该类证据,法院一般也会判决离婚,若没有此类证据,法院不会判决离婚,起诉方只能在一审判决生效后6个月之后再起诉,第二次起诉一般会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最快了

把财产,子女抚养相关事宜协议好!只要双方同意离婚,到民政部门办最快!如诉讼离婚,只要一方不离,都费时!

不提起诉讼就只有两人能达成离婚协议的情况下,可以快速离婚。不过照你说的情况来看可能性不大了。
那若是提起离婚诉讼的话,如果以“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作为离婚的理由,那要看你姐夫有没有与那个外遇同居,婚姻法上的同居是指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也没关系,就以“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为由,提起离婚诉讼。最好能有你姐夫与外遇在一起的照片,知道有关情况的证人证言,你姐夫打给那个外遇的电话记录等,提交给法庭,法官在判案的时候会作为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的参考,并且对你姐多分些财产有利。
若是你姐夫经常性的的、持续性对你姐进行殴打,同时还可以以家庭暴力为由提起诉讼。且还可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这个有关家庭暴力的证据,主要可收集:若现在身上还有旧伤存在,就赶紧去医院外科就诊,让医生把身体上的伤痕以病例的形式予以确认。如果曾经有邻居看到或是居委会的做过劝解,那都是可以作为证人作证的。如果还有公安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