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止剥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1:47:03
需剥削的种类,方法和实例,谢谢!
消除基本工资后与有基本工资时的剥削种类,方法和实例.不限领域.谢谢!

两种方法.1阶级斗争 2跪下当狗 帮忙管理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
  那么,我们应该怎样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的剥削现象呢?我们认为,需要把握以下几个观点:
  社会主义包括其初级阶段不存在剥削制度,不会产生完整的剥削阶级。在资本主义社会,由于实行生产资料的资本家私人占有制,剥削制度占主导地位,整个社会就是一架剥削劳动者的机器,剥削无处不在,成为基本的经济制度。我国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以社会主义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只允许剥削在三资企业及私营企业等一个较小的范围内存在,加上国家政权在人民手里,虽然有少数剥削分子存在,但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他们不可能形成一个公开的完整的阶级”。那种允许剥削存在就会产生新的剥削阶级的担心是没有必要的。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是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要求。我国还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口多、底子薄,社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单靠国家有限的财力发展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难以完全解决如此众多的人口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因此,引进外资,发展个体、私营经济,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选择。这样做,虽然在一定范围内出现了剥削,但是归根结底对社会主义有利,对人民有利,因为它能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邓小平同志在谈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需要发展私营经济的时候说:“一个三资企业办起来,工人可以拿到工资,国家可以得到税收,合资合作的企业收入还有一部分归社会主义所有。更重要的是,从这些企业中,我们可以学到一些好的管理经验和先进的技术,用于发展社会主义经济。这样做不会也不可能破坏社会主义经济。”这就告诉我们,我们只有站在人民的立场上,用“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来看待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剥削现象,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允许剥削在一定范围内存在,有利于更好地取信于民。在改革开放之初,我们党就宣布了一个“大政策”: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这个政策的感召下,不少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和守法经营,逐步走上了富裕的道路。不少过去的个体商贩用自己积累的资金投资办企业,当起了老板,雇了一些工人,也就是说,有了一定的“剥削”。但是也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的,“致富不是罪过”,而是党的富民政策威力的体现。这部分人的致富,有利于促进我国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带动人民的共同富裕。因此,在对待私营经济的问题上,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