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3 12:59:40
前年我朋友骑摩托车在红绿灯交替的情况下刹车未及时,撞倒一骑自行车过红绿灯的人,由于速度很慢那个人并没问题,后来交警把摩托车扣留了,并没收了驾驶证,并告诉我朋友到交警大队做记录,可是我朋友后来因为家里有事情回老家了,今年刚回来,我想问问各位朋友,我的这个朋友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以后想考C、B证是否让报考呢。还有一个情况就是我朋友的行驶证当时1年没有检了。

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交通肇事罪的界定如下:

1、死1人/重伤3人 + 主责 以上

2、死3人 + 同责 以上

3、30万以上无能力赔偿

4、重伤1人 + 主责 + 酒后/无证/无牌/安全失灵/严重超载/逃逸

除此之外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楼主所述行为属于“肇事逃逸”,虽然没有刑事处罚,但是在行政处罚范畴内: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可以处200-2000元罚款,15日以下拘留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101条: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逃逸负事故全责
另外逃逸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全部都由驾驶员自己赔

不属于逃逸行为,对方应当在两年内起诉。

没有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