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后投案自首是否判死刑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14:01:42
2008年9月7日凌晨,无锡市复兴路某出租屋内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持家中菜刀,对其女友包某某颈部等部位连砍数刀,致使包某某当场死亡。崇安区检察院接报后立即派员提前介入,并从明确动机、查明犯罪嫌疑人精神状态等方面提出具体的引导意见,从而保障了本案在公安机关移送提请批准逮捕3日内即顺利审结,依法批准逮捕。

在审查中,崇安区检察院发现被害人包某某一家居住在某小区地下车库内,父母均系下岗人员,家中还有弟弟正在读书,一家人原本依靠包某某的收入维系。包某某被害后,全家生活陷入困境,且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也没有相应的赔偿能力。

看有无自首情节,有则可判无期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受害方家属可提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向被告提出民事赔偿

正常来说故意杀人罪是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自首确实可以变为死缓然后无期改造好还会无期变有期,但是会如果对社会危害极大的就算自首也不足以对其从轻惩罚,比如杀了多人,强奸杀人,杀人碎尸这种案件就算自首从轻的几率也特别特别的低

会减轻罪行!可能会判死刑缓两年执行吧!或者判死刑,不判政治终身。

对于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可能判死刑,可能不判死刑,这要看法院的判法

不能判死刑了,自首是量刑的法定情节。

法律规定有自首情节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而不是“应当”,还是有判处死刑的可能,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现在对死刑判决要求比较严格,死缓还是有可能的,除此之外与杀人动机、情节等也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