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问题?这算不算商标的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6 14:03:29
我朋友委托南方一个银制品小作坊,代加工小批量的银饰品,双方准备签定合同,我朋友是不是必须在合同里体现他的商标?如果不体现,就是说没有告诉小作坊他准备使用的商标,小作坊交货以后,我朋友自己再打上商标,这样做是否合法?
还有就是我朋友在合同中必须要明确的内容有哪些? 如果仅仅是说明要某某加工银饰品多少件,纯度和质量,交货和付款, 双方签章 这些都有了,是不是合同就合法有效了??
然后我朋友拿到货以后,在打上自己的商标,这样就等于使用了,可以这样理解吗?
这样做有悖于商标法或商标条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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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商标法和本条例所称商标的使用,包括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

对于第一个问号:不是必须。
对于第二个问号:不违法。
对于前两个问号,上述答案有一个前提:加工出来的银饰品,没有任何能够区分不同银饰品的标记。

对于第三个问号:可以约定委托加工银饰品的多少、大小、长度、颜色、质量、等等。关于商标方面约定,委托加工的银饰品不得带有任何能够区分不同银饰品的标记。
对于第四个问号:虽然合同不完善,但也可以生效了。
对于第五个问号:可以这么理解。但仅仅是使用方式之一。
对于最后一个问号:不悖于商标法和实施条例。

提醒:根据商标的所属主体签订合同。有必要的话,自己和自己的公司、个体工商户签一个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该提醒,根据情况实施。

你的问题我感觉就是加工承揽合同。具体合同内容可以参见合同法中关于加工承揽合同的规定。

关于商标的使用,可以在加工的时候要求制作者直接将商标标于商品上也可以在拿到货以后再自己打上去,但要确定这件商标确实是自己的。

合同跟你产品能否上市场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