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局有没这样的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1 23:50:40
我是在东莞做出租房的,我承包的是村委会的房子。按合同来说的话,每个月的水电是是我们用多少,我们就实际交多少,说不收取我们任何附加费用,直接向供电局交费 ,可关键我承包的是5楼到8楼不可能有独立的户头啊,电费每个月的在我们正常使用的数值基础上加1000来度电,说是损耗。水直接给我说这楼房是用一个总表,这总表供水局限定必须每个月使用水量2160吨以上,不管用没用到2160吨水都是算2160吨水。这楼房也就住着还不到500人怎可能每个月用2000多吨水啊。我每个月实际用水也就300左右可分下来,没个月多加300多吨水。我想问下中国供水局到底有没有这样的规定,不管你用没用到那么多水,必须算那么多水,上个月我们出租房才用了290吨谁可他算了我600吨水的钱啊。电也多收了我800度的钱。为什么合同上面写的不收我们任何附加费用就成了空话呢,外乡人在东莞赚点钱怎就这样难呢。请教下高手,中国东莞有没这样的规定啊。

第一次听说,相信这都是村委会另收的,而且一定没有给你开票吧。供水供电国家都有规定的,家用、工业用、或是服务行业都有相关规定收费的,不可能如你所说用没用到就要收多少的说法。再就是在合同中没有写明,就不能这么收取费用,可以去理论,不退可以告他们。

不可能有你说的规定,太慌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