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物辩证法的问题,请大师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20:05:13
貌似量变和质变也是一对辩证法的哲学范畴啊,它为什么被放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里,而没有放到基本范畴中啊?难道说他比其他范畴更重要,假如是,请阐明一下其特殊之处好吗?谢谢

1 其他矛盾均是状态量,就是一个确定的静止的点,有量变到质变是过程量和动态量,是运动的过程,因而他不是静止的范畴,而是运动的规律
2 辩证法将矛盾双方,对立转化,事务螺旋上升,但矛盾究竟是如何在运动中从对立演变成统一,事务究竟如何在扬弃中螺旋上升,其规律就在于量变到质变,因而量与质并非对立的双方,不是互相否定的关系,而是事物运动的具有不同性质的状态,量变到质变就是事务状态转变的规律

1,量变与质变是事物变化的一种过程的描述,它们的共通点就是变。所以定义为规律。也就是说,事物的发展都要遵循这个规律。

2,范畴(希腊文为κατηγορια)概念被用于对所有存在的最广义的分类。简单说就是名词解释。

量变和质变于范畴所在位置各不相同,各自代表着各自的意义。并没有谁比谁重要的说法。

以上。谢谢。

辩证法是运用全面、联系、发展观点分析矛盾的思想方法。
量变和质变明显不属于方法,只属于规律,是事物发展的本质。
即量变引起质变,又在新质的基础上进行新的量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