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岁的A盗窃价值2600元的摩托车销售给30岁的B,请问B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5:02:24
B以600元钱买的,且明知是盗窃来的,A是未成人,不构成犯罪,其盗窃来的摩托车是否为犯罪所得,B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15岁的A是未成年人,盗窃超过1000元的已经构成盗窃罪。不过处罚会按照未成年人犯罪处理办法处罚。如果无任何背景情况下至多3个月的有期徒刑或免予起诉。
而B则不一样了。单从你的说明中可以看出B构成为了销赃罪。根据我国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6第19条规定 :

明知是犯罪所得以及其生产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还有其他情节还要看B是否构成了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罪。

如果还需要其他帮助请继续说明!

看多钱卖的
是否知情了

属于销赃了,要判型的

B有责任的.因为A毕竟是未成年人,没有完全行为能力,明显的卖摩托车不合乎情理(如果卖一支钢笔还可以理解).

构成,刑法第312条,刑法修正案6第19条规定
明知是犯罪所得以及其生产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式方法掩饰、隐瞒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B已经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