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08年福利费还有结余,请问09年发生福利费时是不是直接冲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9:19:55

福利费07年1月1日就不准再提了,在这之前的余额,可继续使用至用完,以后又提的,当年的冲减本年成本费用,跨年度的,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调增上年利润。你08年的余额,应做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补交所得税。
借;应付福利费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计算应补交所得税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补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今后不可再提福利费,应在工资总额14%以内据实列支。

08年福利费还有结余,09年发生福利费时直接冲减.

关于以前年度职工福利费余额的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264号)的规定,企业2008年以前按照规定计提但尚未使用的职工福利费余额,2008年及以后年度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首先冲减上述的职工福利费余额,不足部分按新税法规定扣除;仍有余额的,继续留在以后年度使用。企业2008年以前节余的职工福利费,已在税前扣除,属于职工权益,如果改变用途的,应调整增加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是,用完后在14%范围内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