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懂法的朋友帮帮忙/法律界的朋友们,谢谢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09:36:30
我的父母亲共同拥有一套房产,2003年父亲不幸去世,2007年母亲再婚,由于继父没有经济能力(他说他身无分文),所以,他们一直住在我父母原来的房产里,他把户口也迁至我家,继父自己有一个女儿,但是关系不是很好,现在那边搞开发建设,要动迁,涉及到房产和动迁费的问题,请大家帮忙看看我现在怎么能保证我的合法权益?
我支持两位老人继续一起生活,并且会一如既往的赡养他们,但是,我不想让我父母辛苦一生的积蓄被别人窥探,继父的女儿没有尽到任何赡养的责任和义务,甚至都没有联系!我担心以后会因为一点钱,他们父女联合欺负我母亲!我离家远,特别特别担心!!!请大家帮帮我!!!谢谢
谢谢律政界邓家人思睿朋友的回答!但是,如您所说,我父亲去世后,房产归我跟妈妈继承,那么妈妈继承的那3/4房产,在妈妈再婚后,是不是自然成为妈妈跟继父的共同财产??如果那样的话,他的女儿女婿还是会来闹事,而且我们一点办法都没有!
再次感谢您的答案,对于我的疑惑请给予帮助,谢谢!!!十分感谢!!

您原配父母亲共同拥有的房产,在您父亲去世后,由您和您母亲继承。如果折价的话,您母亲可获得价款的四分之三,您获得四分之一。
您母亲再婚后,这套房产与您继父没有任何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