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失踪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30:26
1:申请失踪的程序是什么?去法院还是派出所申请?
2:从这个人失踪后2年才能申请失踪,还是刚刚找不到这个人就可以申请失踪?失踪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3:甲欠乙(失踪人)的钱,作为乙的直系亲属在申请乙失踪后可以通过诉讼起诉甲要回欠款吗?失踪的时间算作起诉时效期里吗?会不会这边申请失踪了,那边诉讼的时效期也过了

1、“申请失踪的程序是什么?去法院还是派出所申请? ”:
  (1)派出所不管确认失踪,只能去法院申请确认失踪,这是特别民事诉讼程序。
  (2)但失踪后应向派出所报案。

  2:“从这个人失踪后2年才能申请失踪,还是刚刚找不到这个人就可以申请失踪?失踪的起始时间怎么算?”:
  (1)应从其【下落不明之日起满2年后】,向他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2)所谓下落不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是【指公民离开最后居住地后没有音讯的状况】。对于在国外无法正常通讯联系的,不得以下落不明宣告死亡。
  (3)刚刚找不到这个人:可以向派出所报案。

  3:“甲欠乙(失踪人)的钱,作为乙的直系亲属在申请乙失踪后可以通过诉讼起诉甲要回欠款吗?失踪的时间算作起诉时效期里吗?会不会这边申请失踪了,那边诉讼的时效期也过了”:
  (1)乙在法院宣告失踪后:法院会指定失踪人乙的财产代管人,指定的代管人可以代乙提起诉讼。但不是所有乙的直系亲属都可以。
  (2)诉讼时效因为失踪报案或是请求宣告失踪而中止。

  4、还有一种情况需要注意:不是说没有了乙的消息、找不到他人就算是“失踪”,法律上的“失踪”办界定很严格,必须是“音讯全无”,也就是说从任何渠道都得不到他的一点消息,如果能从他人那里、或是报纸等渠道得知他在哪儿,就不能以音讯消失来宣告失踪。
  所以:向派出所的报案可以作为“音讯消失”的一个证据。

1、向基层法院申请宣告失踪。
2、从此人下落不明之日起两年后可以申请失踪。
3、乙的直系亲属可以通过诉讼起诉甲要回欠款,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乙失踪而中止计算,换句话说,乙的直系亲属可以在乙被法院宣告失踪后的六个月内对甲提起诉讼。

按《民法通则》第二十条的规定,不管什么情况,都必须是失踪两年以上的,才可以申请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