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骑摩托车在潜山黄峰良站旁跟另一俩摩托车碰到!回答比较好的加100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2:55:54
我骑摩托车从宿松赶往宁波的国道上(地址是:潜山县黄峰良站旁)。我一直鸣叫,等我走近路边一辆摩托车时,他却突然横在路中间,我的制动系统已到极限也不能使我的车子停下,随后我摔倒,那俩摩托车和驾驶者安然无恙,我却走全身是伤,等我播打122和120后,我去了医院,医院诊断右脚骨折,右手有淤血,治疗费花了2000多元,31号那天下午那位驾车人就离开了医院,一直没来过,也没交过钱,今天我家人去黄铺中队叫警员处理,他们说发现那俩车没有撞过的痕迹,是我自己摔倒的,如果是撞到他的车子而倒下的,他会付医疗费,但他们检察过没有撞上的痕迹。那个人无牌无证,我的样样齐全,意思就是说我承担全部责任,明天再当面处理!
请问,这件事情谁来会责,谁来为我的医疗费用埋单?那个人是不是有熟人走了后路,我却是个宿松人!

我同意一楼的意见,有个懂行的人帮你说话是好很多。
我基本可以肯定交警是收了别人的好处了。这种情况尽管你的车没撞上去,但由于是对方突然转开来,这也是导致你摔倒的直接原因,所以对方是一定要负责的。当然罗,你说刹车到极限了,还是不能使车停下,那就说明你肯定开得很快,所以你也要负一部分责。
只要你能证明你是因为对方的突然转向才摔倒的,你就肯定可以得到赔偿,不过这有点难度啊,除非事发地有监控摄像头,或者有目击证人愿为你做证。
对了,既然你说手续齐全,那你找保险公司了没?强制保险中不管是不是自己的责任都可以得到一定的赔偿的,只要你是合法驾驶者(也就是说你是那辆车的车主,而且保险一定要没过期哦)。祝好运!!!

有点麻烦,我建议你最好找个律师咨询一下。

看来,交警处理事故有问题,投诉他们。

当然是你自己的责任因为他没有把你撞到啊. 在交通法里都是说;在双方没有撞到其中一方就不会构成他人的责任;他无牌无证是违反了国家的交通法无证驾驶 各是一码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