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法律雏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13:18
最近要写一些关于中国古代法律的发展史的东西,开篇方面的资料比较不好找。就是想让大家帮忙找找这些方面的资料:
中国古代(远古)法还没有成形,约束人们行为的力量更多是一些人类道德方面的东西,那时的人们多以氏族、部落聚居,对于判定一个是否“犯罪”,多是听从上天的意思,比如说,他们会用烧龟壳,占卜等等一些我们现在看来很迷信的手法去对人们的行为进行判断,我想麻烦大家从这些方面帮我找找资料,事例,故事都可以,能附上图片当然更好,辛苦大家了啊!!
具体时间段是夏商周以前,人们还处于氏族部落统治的时代,那个时候人们对于罪行的认定是什么样的?


中国的法制源远流长,而研究中国的法就是研究中国刑法的发展史,从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夏朝开始,国家形成,中国法制的雏形相应出现。到了春秋战国时期,有了第一批成文法典《法经》①。中国古代“法自君出”,君主始终掌握国家最高立法权。一切法典、法规皆以君主名义颁布②。因此,这种不平等的法是我国法制的最早的刑事法典。而在这种君主专制下制造的所谓遵循礼教,纲纪伦常。被剥削阶级当作一种工具施加于人们的思想,这就是所谓的“礼”,包括“三纲”“五常”“七出”“三不去”等。这许多的内容被直接纳入为律,稍有违背就施以刑罚。古代君主只讲法律至上,法律的内容从来不公布与众,只有在惩罚犯罪的时候才得以引用。因此,法律被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人们根本无从了解它的内容。更没有所谓的法律权利,礼教力倡“无讼”、“息讼”也导致人们的权利意识非常淡漠。在人们的思想中,诉讼权利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权利的代表,与人们无关的一种统治工具。千百年来,人们一直在为争取权利而战争,起义就接连发生。直至中国共产党的成立。罪刑法定原则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产物,是我国法制发展的必然要求。

1.中华法系
古代中国法系--礼法并用,出礼入刑
中华法系是世界五大法系之一,其他四个分别是: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印度法系,其中印度法系和中华法系都已经解体,现存的共三大法系。中华法系在历史上不但影响了中国古代社会,而且对古代日本、朝鲜和越南的法制也产生了重要影响。

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大变革,成文法在各国颁布,到秦朝时中华法系有了雏形。秦朝的法律制度从现在湖北云梦出土的秦简来看,已经很完备,初步确立了中国古代各项法律的原则。

此后,经过西汉和东汉,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八百多年的发展,到隋唐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很成熟,自成体系了。代表性的法典就是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这是中华法系完备的标志。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日本所学的正是隋唐的法制,至今日本还用的省(相当于中国的部)、地方的县(相当于中国的省)、府、道都是学习隋唐法制的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