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被告寻衅滋事和团伙的罪行重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06:06:51
这个团伙是不是很严重,会判五年吗?如果聘请律师申请取保候审只保其中的一个,可以保出来吗?要保的人挺说是团伙中的一被告,这种情况呢?保出来的机率有多大呢?他们只是喝多了酒打架将一人鼻梁骨打折,鉴定了轻伤,受害人很有势力,以团伙告的他们,看样子很严重,都快一个月了 案子现在在检察院,他们是主动去公安局自首被拘留, 后来逮捕的, 大概就是这样,请问我所叙述的一被告有取保出来的可能吗?急求专业律师或懂法的人士帮帮我 给我答案,真的很感激!

你的问题描述比较繁杂,可见你方寸已乱,很了解你的心情。因为你没有描述具体的案情,当然,家属对案情的掌握一般是不全面的,因为在侦察阶段,家属根本就不能会见和通信。关于法律法规,你可以在百度中搜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其中第六章详细描述了各种强制措施的时间规定。

1.取保候审的条件:
第六十三条 公安机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四)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五)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六)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的;
(七)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2.不得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
第六十四条 对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候审。
如果被认定犯罪集团,主犯是不能取保的,不过,我这里理解你所说的“团伙”是结伙的意思,可能你没听清楚办案民警的话。累犯不能取保。一般来说,公安局为方便办理案件,对寻衅滋事造成他人轻伤的是不取保的,你想办理取保,最简便有效的方法是:找律师介入同时到检察院走关系。检察院想帮你就是一句话的事,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肯定要办理取保的。
3.刑事拘留的期限:
第一百零九条规定 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是30日,超过30日必须变更强制措施,可以监视居住7天,等待检察院批准逮捕,实际上,从刑事拘留到逮捕,最长时间是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