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样的情况该怎么样运用劳动法第82条?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7:10:27
我是在08年1月7日到公司上班的,在09年的3月31日下班前10分钟公司对我说辞退我了,把所有的工作在10钟内全部移交了,而且在我工作的这段时间没和我签定劳动合同也没给我交五金,我现在怎样去劳动仲裁?

你怎么现在才知道呀,现在劳动仲裁时效是一年,也就是如果你在2009年1月前提出仲裁,他们会赔你看08年2月到你仲裁时的双倍工资还得补交保险,这一条你的双倍工资应该不好说了,但是他们解除你得赔最少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你现在应该到当地劳动部门咨询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