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人了,有懂法律的朋友来帮帮忙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8 17:55:47
4月2日晚上7点50分左右。我开车撞倒一个50岁左右的妇女。因为是第一次出这样的事。但是我还是马上下车打了110和120。当120来了以后司机还问我去哪个医院。我当时怕被撞的人有生命危险就说找最近的医院。
当时情景,当时是在一个车辆比较密集的路段上行驶。下着小雨。车里没开空调。过丁字路口的时候一辆QQ车从我右边超车,还晃了下大灯。然后我就左打了点方向。就在这时候哪个女的从我左边跑了过来估计是要去对面。等我看到她已经来不急了。不过我是踩了刹车以后车的惯性撞到她的。等我下车以后就出现了前面说的。但是我冷静下来才发现。情况对我有点不利。因为我的车停在黄线上刹车印正好在黄线的两边。而且哪女的也说她就站在黄线上我怎么还撞她。(这点我可以发誓,当时黄线上绝对没有人她是冲出来的。再说了她站在黄线上看到车过来她还站着不动?等着被撞?)
后来到了医院检查了以后发现她并没什么大事。左肩膀脱臼了。当时就给他弄上去了。我交了所有的费用(3000RMB)之后她在医院住下了。可是今天(4月3日早上)她家人打电话说她腿又断了。昨天的3000元已经用完了。我老婆在医院把钱先交了。我马上也要去医院。
我想请求大家帮我看看这样的事故责任在我还是在她。当时路段也没监控器。类似她这样的如果治好以后还会不会留下什么后遗症赖上我?根据这样的情况我是该私了还是走法律程序?最重要的是如果她坚持说她站在黄线上我该怎么办?又没监控,当时车上只有我和我朋友。因为她是在她们村门口被撞的所以很多她的邻居都能帮她作证。
我该怎么办。。请求有类似经历或者律师朋友来帮我看看吧。

当时您是否报警,交警是否对事故的责任进行了认定从你提供的情况并不能看出,光凭谁说谁的责任是没有用的,那么我姑且做最坏打算,机动车全责。
可以看出受害人伤势并不严重,最多就是脱臼骨折,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你需要赔偿对方
1、医药费(以相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诊断书和花费医疗费为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9条)
2、误工费以实际误工时间予以确定,且不得违反公安部2004年11月19日颁布实施的《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的相关规定,且原告需要对工资情况予以证明(公司证明、缴税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如果这妇女有工工作的话。
3、其他如陪护费、交通费、营养费或其他费用等等按照相关规定确定,但是在本案中,估计基本不用赔付(陪护费需要生活不能自理、交通费要有打车票、营养费要医院开证明)
如果需要走司法程序,先看看你的车第三者险和交强险是否过期,如果没有建议将保险公司列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在答辩书中要求由保险公司直接赔付受害人(看受害人的情况应该所有赔偿都在理赔范围之内)

1. 不要再垫钱了
2. 以前垫的钱让他开收据
3.让交警开事故责任认定书
4. 马上找你的保险公司

坚决走法律程序,
碰上这种事,你是说不清的,
QQ右侧超车,谁证明?

车是否有商业保?有就不用怕了。
50岁的妇女是最烦人的东西,你跟她说不清道理的,跟她讲道理还不如找个猪给它唱守歌呢。撞上这样的“尤物”是不是你的运气好到姥姥家了?花吧该花的钱总归要花的,但是千万别跟他私了,最起码你不要先前跟他谈私了,如果是他先提出的,看看他的要求高不高,划算不划算。

小心驾驶。。。。。
找个律师帮忙吧,她们最有经验

责任认定书上肯定是你的全责,马上找你的保险公司,该赔多少就掏钱吧,最好在交警部门把事情处理好,以免后患,千万不要私下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