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价局跟保险公司定损标准该依照哪个?(最好精通法律者回答,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6:05:18
案情:
车辆夜间发生碰撞交通事故,报警后甲方付70%责任,由物价局评估甲方定损为5366元,乙方定损620元,
在交警指定维修厂甲方维修费用花了5300元,拖车援救费200元(都开具发票)。而保险公司则定损为2824元,只赔付1729.4元。
想问下合理吗?是如何计算的?
备注:本人为甲方,车辆是新车。投保为全保商业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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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保险公司有一套标准的配件维修、更换价格体系,一般分为副厂价、原厂价及4S店价格。其中以4S店价格最高。
2、保险遵循补偿原则,即被保险人的赔偿金不能超过实际支出部分。而且只负责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财产损失则不予赔付。
3、依据车辆的实际损失,保险公公司会将配件分为维修和更换两种,而物价局则是将全部损失配件依照更换价格定价,造成两者价格差距过大。
4、交警裁定甲方70%的责任,即甲方要承担甲乙双方损失的70%,乙方承担剩余的30%损失。保险公司会依据责任比例赔付。
如果你对计算过程想进一步了解,可以带上资料去保险公司进行询问,他们不会不和你讲的。祝你好运。

物价局的定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签定结论,保险公司的定损不足要补足,如果不补就起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