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被列为非正常户 可以不管吗 或者怎么样处理 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0:10:23
我刚刚注册一公司才知道原来自己是非正常户,批不下来。才知道2005年老板用我的身份证注册了一公司。估计是三个月没有报税,06年那老板去世了。结果就弄成我是非正常户了。非正常户从05年就开始了。现在那公司在工商局早就吊销了。我现在想去销掉这个非正常户。但是我营业执照 税务证 什么都没有。 我现在只知道以前那个公司注册在上海青浦天佳开发区。税务是青浦第二税务局 这些都是几天我电话问来的。哎电话了估计有100个了,上海市税务局。区税务局 等等 到处打。也就是想能给以前那个非正常户取消掉 如果有欠税款我可以交掉。问题现在是都不知道去那里交 怎么去办理。
现在我想如果什么都不去管。这个非正常户以后自动取消吗?如果不开公司的话,非正常户对自己以后有什么影响! 现在就两条路 去销掉 出钱我都愿意,就是问题我钱都不知道给谁 怎么处理。还有一条路就是算了不用去管了。 请高手帮我看看 应该怎么办 跪谢~
我人在又一个郊区 离青浦很远 也没办法上门问税务的人, 现在电话问到的情况是叫我去找到营业执照 税务证。这些我是没办法找到了。老板06年就去世了。那个公司在西藏北路也早就换房东了。而且那个时候这些证件我看都没看到过 没希望找的到了。 我现在自己公司已经换了个法人了。 自己现在是没事 就是想去销掉。给自己弄的清白点。
我也现在也知道公司名称了,也知道公司税务号 就是不知道怎么去弄。 老板去世是因病走的。虽然那个时候我工资就1500左右,不过老板对我不错。找他什么追偿冒你之名设立公司的事情是不去弄了 毕竟人都已经死了几年了。

非正常户,即已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在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后逾期不改,经税务机关实地检查,查无下落并且无法强制其履行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对其做非正常户处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件的使用,以及发票的购领和使用。按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的有关规定,非正常户的认定主要有4方面:①未按规定的期限申报缴纳任何地方税、费者;②应注销而未结税结票者;③停业期满未复业者; ④未按期办理换证、验证(年检)者。

如果你确信以前那个公司注册在上海青浦天佳开发区。税务是青浦第二税务局,你又是哪个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那么你必须前去结清那个公司的税款,注销那个公司的税务登记,你这个“非正常户”才会得以“平反昭雪”。

然后你可以向原老板的继承人追偿原老板冒你之名设立公司而给你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