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砍伤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04:42:09
我去年12月下班途中被一个已离职的车间员工砍伤了,造成血气胸,肺损伤和肋骨骨折,被鉴定为9级伤残,住院半个月花去医药费1万6,凶手当场被抓.今年3月份开了庭,没有当庭宣判,凶手自己没有财产,开庭时对方家里没来人,法院说可以判他附带民事赔偿,但可能执行不到.医药费是公司垫的,现在每月从我2500元工资里扣回1000元,请问我就只能自认倒霉吗?
补充:弑我的动机他说是我07年8月份瞪过他一眼(我们不是同一部门的,平时更没有过接触,我也不记得有此事了,实在是很无语).法院说凶手不赔偿的话就会加重他的刑期,但对我来讲损失和伤害并没有减少,我受了伤,还要搭上这两年的积蓄...我该怎麼办?
公司的工伤保险和家里的合作医疗都不包含这类刑事案件,所以没得赔.我没有买商业保险

放心,现在执行不到将来法院发现他随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执行,现在你可以向保险公司要啊,公司正常职工都应该买了保险嘛

最好是先去保险公司要求理赔,然后可以追求责任获得赔偿

法律都解决不了吗----你砍回他吧
让他也感受一下你这种感受(砍审判长也行,谁知道他和砍你的那人是不是有什么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