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订婚后女方退婚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05:38:17
请问一下订婚三个月后我向男方提出了退婚,并已将男方的彩礼和所有为我花的钱都还给了他,但现在男方要我赔偿什么损失费, 说耽误了他的婚姻,我不付,并说叫他起诉到法院,但他不愿意,还说如果不给他钱他就带人来砸我家的东西,我该怎么办,报派出所吗?那派出所会管吗,要收费吗?我家的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但我知道该给人家的一定要给,但没有道理的钱我不想出!请帮帮我!再有,即使这次派出所出面解决了,他家还是纠缠不放怎么办?他说他班也不上了,天天到我家来,总不能天天都找派出所吧?

这个问题是这样子地:

首先,你既然已经把彩礼还给他了,从法律上讲就不欠他什么了,你所提到的他为你花的钱完全可以不还的,因为可以认定为他的赠与,法律上没有规定返还的义务。

其次,他要求赔偿损失费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关于他寻衅滋事这个行为,很显然是违法行为,违犯了治安处罚法,你可以向派出所报案,不过没有发生的话,派出所不会管的,在他行为发生时,或者行为完成后可以立即报警。有了第一次估计就没第二次了吧,再有第二次再报警呗~!有几次报几次。我估计如果这个人不是无聊透顶的话不会再缠着你了。

你放心,只要你把彩礼退回了,就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了,没有什么青春损失费等这些说法,法律是不保护的,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如果对方意图侵害你们,那么你们可以报案,警察会出面协调,不需要支付费用。

广东胡律师:

男方属于无理取闹,你们之间并没有婚姻之实,没有法律支持他去起诉你。

对方来砸你家东西的话,到派出所报案,对方要承担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