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告诉我董书凯在哪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20:40:06

谁能告诉我董书凯在哪儿
谁能告诉我董书凯在哪儿
谁能告诉我董书凯在哪儿

你能告诉我你找他干什么
你能告诉我你找他干什么
你能告诉我你找他干什么

清河县政府加快城市进程步伐,进行大规模的旧城改造,应该是一件让老百姓拍手叫好的事情,但缘何还出现了拆迁户董书凯自焚的惨剧呢?莫非董书凯是政府所谓的“钉子户”?但依笔者看,他远没有达到“钉子户”的标准,只不过对拆迁补偿存在异议,说了几句着急话。也就因为他和拆迁办的这几句着急话,便被“款待”到派出所,并且从派出所出来后的第二天,等拆迁办工作人员再次“光顾”他家的时候,董书凯竟然采取了自焚的方式想结束自己鲜活的生命。因董书凯对进入派出所后的情况支吾不言,笔者只好妄加揣测,若不是被逼到了一定的程度,谁也不会用这种特殊的方式来抵抗拆迁。

思忖之余,想起了胡总书记在纪念改革开放30年的报告中提到的一个词-----“不折腾”,想起了胡总书记在《世界人权宣言》发表60周年致信给中国人权研究会中的一句话“切实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位。”笔者斗胆问问清河县当地的官员,有没有切实地尊重百姓的生存权?能不能不再折腾老百姓的日子?加快城市发展不为过,为了公益拆迁也不为过,但是政府在实施的过程中,请不要把拆迁户的声音淹没在轰隆隆的挖掘机声里,更不要把拆迁户的利益迷失在强权行为的管理幻觉中。每每出现拆迁受阻,就说百姓对拆迁工作不理解,依笔者看,那是因为拆迁工作人对百姓缺乏关注。并且在清河县,又一次上演了湖南嘉禾版的“株连式拆迁”。

04年下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城镇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拆迁管理的通知》,要求“政府行政机关不得干预或强行确定拆迁补偿标准,以及直接参与和干预应由拆迁人承担的拆迁活动”。07年颁布的《中国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了个人房屋属于公民神圣不可侵犯的私有财产,若强行侵占、毁坏他人房屋构成犯罪的,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08年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又特意强调要维护保障普通百姓的利益。难道国家的法律和文件在清河县就没有产生约束力?会议精神在清河县就没有贯彻实施么?

条幅大街随风飘,标语口号喊得响,这是笔者在清河县走访所感受到的。不过,当地政府也要从当地实际情况出发,不要用“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