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行为是否侵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12:27:19
学校将学生违纪行为拍照粘贴在学校门口的“曝光台”,并加以“评论”,这种行为是否侵权?PS:照片未作处理
我补充下,我想问的是学校是否有权对学生的违纪行为进行拍摄曝光.

一、肖像权具有专有权,对于自己的肖像的占有、使用和处,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将公民肖像予以复制、传播、展览等,都应征得公民的同意,否则就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

二、肖像是公民“人格”外在表现,只有本人有权决定是否再现自己的形象.
三、恶意侮辱、污损他人肖像。即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以侮辱、丑化、玷污、毁损等的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或破坏他人肖像的完整性。包括涂改、歪曲、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照片,这样的行为不仅构成对肖像权的侵害,还往往会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如果放在学校里面的话可以不算违法,但在学校门口,还贴有照片,那就是侵犯了名誉权!可以起诉!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