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 :“假使百千劫,所造业不忘。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22:25:34
如题

世间法因为受到个人主观、情感等因素的影响,很难有绝对的公平,即使是赖以维系社会秩序的法律,也常因为受到客观因素所左右而难以获致绝对的公平。世间真正的公平是“因果”,无论达官贵人或贩夫走卒,无一能在“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因果定律下获得宽贷或殊遇。因此,因果之前人人平等,因果才是人间最公平的仲裁者。
因果,最简单的解释,就是“种什么因,得什么果”,这是宇宙万有生灭变化的普遍法则。佛教的因果观源自“缘起性空”的道理,旨在阐明宇宙间万事万物都是仗“因”托“缘”,才有“果”的生起,而此“果”又成为“因”,待“缘”聚集又生他“果”,如是辗转相摄,乃成森罗万象。因此,宇宙间从自然界到众生界,从天体到微尘,没有一个现象能脱离得了因果的关系。
因果律是事物生灭变化的法则,《瑜伽师地论》卷三十八说:“已作不失,未作不得。”揭示了佛教因果论的特点:任何思想行为,必然导致相应的结果,“因”未得“果”之前,不会自行消失;反之,不作一定的业因,也就不会得到相应的结果。因此,因果是宇宙人生的实相,所谓“欲知前世因,今生受者是;欲知未来果,今生作者是”。
因果的道理,竖穷三际,横遍十方,不管我们相不相信因果,因果是绝对存在,它像空气一样,充满整个宇宙,无时无处不在公平地执行着有情人间善恶的赏罚,或无情器世间的成坏。《涅盘经》中郑重指出:“善恶之报,如影随形,三世因果,循环不失。此生空过,后悔无追。”因此,一个人可以不怕鬼神,不怕生死,但是不能不怕业报,不能不畏因果。因果,具足说来应该是“因缘果报”,因是主因,缘是助缘,由因缘和合所产生的事物称果。宇宙中,大至一个世界,小如一个微尘,都没有实存的自性可言,而是随着因缘不同,果报就会有所差异。因此,要想了解因果,就必须认识因缘,因缘的种类包括:有因缘与无因缘;白因缘与黑因缘;内因缘与外因缘;正因缘与邪因缘。能够正确认识因缘,才能趋正避邪,才有好的果报。
在佛教诸多教理中,“因果观”与人生的关系最为密切,我们对“因果”应该有如下的正确认识:
一、因果通于三世:《大宝积经》云:“假使百千劫,所作业不亡,因缘会遇时,果报还自受。”因果业报,如影随形,造了善恶业因,不管时间久暂,只要因缘成熟,必定要受果报。因此,因果报应在时间上有现报,生报、后报等“三时报”之分。
佛教的三世因果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