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先交税后开发票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21:44:30
小规模企业,货物交给了客户当月交了增值税,但未收到货款,过了几个月后开了发票,但是日期写的是交税的月份,这样是不是不符合规定啊?有哪位高手给我指指道,这问题严重不?如果严重的话,应该怎么补救呢?
就是说,如果税务局成心找麻烦就是问题,不找麻烦就不是问题喽,票已经拿不回来了,这种情况下怎么样处理比较好呢?

这个是没有关系的,按实际发生的日期填写,符合事实,但要注意,跳票的问题,就是发票的开具顺序,后边的日期应该大于或等于前边的日期。一般上来说,只要税票跟实际业务吻合,税款缴纳及时,就符合了税法的要求,税务局不会拿这个做检查的重点。

是手工填写的发票吧
严格来说是不合规定的,在验票时或者税务稽查出来时会有麻烦的,想补救的话就作废重开,把日期写在当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