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个有关法律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1:19:27
我公司有位员工08年5月份作听力检查的时候要求到省职业病防治院作职业病诊断,后来这名员工就在没请假的情况下离厂至今,且职防院与他联系过,但没联系到,由于公司以前办理这方面的人员疏忽一直没做相关处理。现发现这个问题,鉴于他以前的检查是职业病鉴定,为安全起见我在2月份与他家里人联系过,通知他必须在5月之前与职防院或公司联系。
现为安全起见我想邮寄个通知给他,如果再不来公司将对他强行作处理,但我不知道该怎么写,请律师们给点指点,谢谢
呵呵,我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写,哪位达人能指导指导,谢谢

再不回来 我就找人干掉你!网络通缉..

以挂号信(带回执的)形式,书面通知本人,到职业病防治机构检查,挂号信回执存档备查。

自动离职就按你们签的劳动合同处理就行了。
该扣工资的扣工资,该起诉的起诉。发什么通知干什么呢?
他既然自动离职了,就是早有预谋的了,你们的一纸通知有什么用

写个通知形式的就行 让后盖上你们公司的章 发挂号信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