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所得税征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1:05:25
08年1月已被核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没办手续,09年3月税务给我们补办的手续),所得税率20%,减免5%。可我08年一直按25%交的所得税。
请问我到汇缴清算时可怎么办,税务局会不会查我们,用调整一些项目吗?

不用调,应按20%计算企业所得税。

到汇缴清算时可按20%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务局一般不会查你们,税前开支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要调整。如没有不符合规定的就不用要调整了。

按20%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认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在预缴申报时,暂按20%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纳税人和主管税务机关均应根据当年企业有关指标进行复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0%税率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5%税率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

因此,贵公司和主管税务机关都应当在汇缴清算时,应根据当年企业有关指标进行复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0%税率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按25%税率汇算清缴年度企业所得税。所以,税务局依法必须检查贵公司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检查的内容:一是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是否超过30万元;二是年平均从业人数是否超过规定的人数。三是年平均资产总额[(年初+年末)/2]是否超过规定数额。只要一个条件不符合就必须按25%的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