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婚姻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19:30:50
2000年结婚,2007年15万购房,女方父母出资10万,女方5万,购房合同是女方的名字,后期装修男方出资3万,女方出资1万,女方父母出资1万
女方在金融系统工作
男方一直下岗待业
女方提出离婚,房产怎么办呢?男方会不会分去一半呢?

根据中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离婚时,共同财产要进行分割.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取得的财产,而此房屋是婚后所购,但是其中有女方父母的钱在里面,如果当初没有明确的说明,这女方父母的钱是作为赠与给夫妻双方的,也应当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房产证书上只有女方的姓名,所以,男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分得相应的房款,或取得一定面积的所有权以及居住的权利.
至于分配的比例,这就看具体的情况了,因为共同财产的分配上,一般是照顾弱者以及无过错方的利益.

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
婚后财产归共同所有

房子:女方出5万,装修:女方出1万,男方3万。共9万属于共同财产,平分。
女方父母共出11万,是否属于赠送,若属于赠送给女儿的,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属于女方父母借钱给他们夫妻,则夫妻必须用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一般情况在诉讼中,女方和女方父母会主张有口头协议,属于借款,法院也会支持。
男方由于无法提供赠予合同而不能主张11万元平分。
故分这个房子,男方只能主张夫妻共同财产中的9万元,分得4.5万。

广东胡律师:

婚前两人没有特别做财产公证的话,婚后不管谁出钱购的房都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夫妻双方各一半,房产所有权会判给一方,然后由这方支付一半的费用给另一方。

但女方父母出资的10万元,女方可以在离婚财产分割时主张是借的,由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男方会分去一半的。因为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是一人一半的。
上面有“广东律师”提出对于父母投资的部分,女方可以主张是借的,那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这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它们之间的构成要件完全不相同。

具体问题房产男方是可以分一半的。

不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