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调档函能直接拿到档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1:14:28
我是2007年7月毕业,毕业后在重庆一卫生院上班,编制的。我于2008年12月考入四川一县医院。2009年2月26日在原单位提交了辞职申请,2009年3月8日离开原单位来到现单位上班了。2009年4月2日我从现单位人事局开了调档函去原单位人才交流中心拿档案,可人才交流中心于2008年12月将档案转入区委组织部。我第一次去区委组织部说要人才交流中心在调档函上说明档案已转过来后就可拿档案,可当我去找了人才交流中心写了说明后再次去找区委组织部,人家却说要原单位填什么表报卫生局,卫生局报人事局,人事局到区委组织部后方可拿到档案。请问:1,从单位上报到能拿到档案最长时限是多少,有些什么规定?2,用调档函能不能直接在区委组织部直接拿档案?3,如果原单位不上报该怎么办?4,我与原单位没签过任何合同,原单位有没有权利不拿档案给我?5,现单位说没有档案就没有工资,要档案拿来后才补,这是真的吗?据我了解档案是要一年试用期过后转正时才要的啊!谢谢!
1,我的原单位是卫生院,没有档案管理权,档案已从人才交流中心转到组织部了。
2,我的现单位是地震灾区一县医院,前三年好像是财政全额工资。

1、“从单位上报到能拿到档案最长时限是多少,有些什么规定?”:时间无法确定,因为单位上报后还要经过审核,负责人员如果因公出差,就更不好确定。

2、“用调档函能不能直接在区委组织部直接拿档案?”:如果是人才中心,可以。如果是从组织部:不可以,因为还要经你所在单位的系统人事部门即卫生局审核。

3、“如果原单位不上报该怎么办?”:去找单位所属的卫生局反映。

4、“我与原单位没签过任何合同,原单位有没有权利不拿档案给我?”:档案与劳动合同是否签定没有关系:即使是签定了合同,也必须按法律规定为你办理档案调转手续。请去看看《劳动合同法》。

5、“现单位说没有档案就没有工资,要档案拿来后才补,这是真的吗?据我了解档案是要一年试用期过后转正时才要的啊”:
(1)档案与工资应是没有关系,难道你单位的工资是全额财政?
(2)档案也不是一年试用期过后才要:一般应和你入职的同时调档。

6、有些不明白:县级医院应是事业单位,而且一般是自收自支单位,档案怎么会在组织部?应是在人事局或单位档案室、或是人才中心的呀。

7、如果你与单位是劳动关系:单位不给档案你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如果单位是事业单位:你可以提起人事仲裁,可你的档案怎么会在组织部?在组织部是否能提起人事仲裁,我不太清楚,请等待高人回答。

(3)转递制度。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
原因
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
①取出应转走的档案;
②在档案底账上注销;
③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
④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在转递中应遵循保密原则,一般通过机要交通转递,不能交本人自带。另外,收档单位
在收到档案,核对无误后,应在回执上签字盖章,及时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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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