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关于法律的一些知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06:46:22
我的父亲是国企的厂长!在国家结清拖欠工人工资的时候,我父亲取的是别人职工的钱!是代领!在银行取款单子上签了字!这钱之后就给职工了!但是现在检察院怀疑我父亲贪污公款?在这种情况下我父亲有过错嘛?
因为拖欠工资的钱是给打到银行的。因为在取款单子上是我父亲的名字 而不是职工人的名字!所以检察院怀疑我父亲自己动用了职工的钱!但是没有!这钱我父亲取完就给职工了!以上这条能定贪污罪嘛?谢谢!

具体问题需要具体分析。。。你所说的情况不够详细。。。。
问题是 检察院不会凭空去怀疑一个人。。。。当然如果你爸爸真的没有做过的话也就不需要去害怕这些东西
PS:我也是一个检察院反贪局的一个工作人员。。。。

按你所说你爸爸不属于贪污罪,你可以找以前那些职工出来作证人嘛

如果真是没有做过这件事,应该找出证据来证明,比如那些职工的证明,

刑法上的每一个罪名都是有其构成要件的,而且都是要讲证据的啊,不能以此就断定你的父亲就构成贪污罪,

只要你父亲没拿那钱,给职工了,让他们来作证就行了,检察院会查明得。钱没拿何来得贪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