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因争执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52:45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甲因为去地里看菜(已经是早上四点左右),和平常一样他带着一把刀和一把自制枪以防身用。去地里的时候甲发现自家的菜莫名地少了几棵。回来的时候看到乙一个人挑着篮子,甲回家的时候觉得乙怎么会天还黑着一个人挑着篮子---加上乙平常就有些小偷小摸的行为,甲越想就越想弄明白是不是乙偷的,甲回家之后就迅速到乙家(甲乙两家是隔壁邻居) 叫开乙的门后,甲乙二人便发生口角,看到乙拿锄头要挖向甲,甲便拿出了带在身上的刀向乙,双方家人赶到时,甲头部受伤流血,乙身上有6处伤,乙家人看此情形,乙妻与子二人去打甲,直至甲昏迷在地,乙方本想用锄头在去挖甲,但终在甲妻的央求和拉和下没在动手---
后来双方被送往医院,甲头部缝了4针,耳垂缝了2针,眼部,手部,胸部多处受伤。
乙身上有6刀伤口,耳垂缝了3针。
事后3天乙的兄弟喊黑社会的人杂了甲家的一,二楼的窗户玻璃。
警方向甲做笔录的同时将甲家被杂玻璃一事告知甲,甲在第二天出现异常,说有人在监视他,把自己关在医院的开水房3个多小时。医生说是精神分裂症,现在正在治疗当中。
三个星期后,甲乙都出院了。派出所的警察说乙方已经做了司法鉴定,要求甲方也要做,甲去做的时候,司法鉴定部门说两个月后再来做。
现在事情还没有解决,请问向这类事件应该如何处理?甲乙双方均该承担什么责任?

甲乙均已构成轻伤以上,属于刑事案件。对于因民事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公安机关在双方当事人都自愿的前提下可以进行调解。乙的兄弟及砸玻璃的行为人可以以故意损坏公私财物进行处理。同时甲非法持有枪支已违反了法律规定。且法医鉴定不可能说要等两个月后才能做,应由公安机关开据《法医鉴定委托书》进行司法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