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络上传播私人照片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1 20:57:20
我国目前对网络的法律规定仅仅是参考《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但《民法通则》第一百条对于公民肖像权的规定是说“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那么,如果不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话是不是就可以了呢?
如果不可以的话,是不是有法律规定说不可以,还是大众普遍的认识?

你所说的这个事情是属于侵权的范畴,可以说涉及了侵犯个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等权利。法律上面有明确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的民事权利包括财产所有权、债权、知识产权、人身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与肖像权、名誉权与荣誉权、自由权、隐私权、家庭成员之间的身份权等。你可以去看看各种权利的名词司法解释。

如果是对你造成名誉上损失的,你也可以打官司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不是营利未经本人同意,也是不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