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遗产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22:59:16
我的爷爷奶奶共有6个子女 以下分别以 老大 老二 老三 老四 老五 老六 来表示

老六平时没有对父母进行过赡养义务(问:这方面如何举证他没有进行赡养)

老六先与父母去世 然后我爷爷去世 最后是我奶奶去世

按照继承法 老六去世后 他的财产将由 父母 子女 配合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但这部分财产还没分配的情况下 我爷爷奶奶相继去世.

那么现在老六的子女要求作为代位继承人 继承我爷爷奶奶的遗产.

问遗产分配比例是多少?

注意: 老六是先与父母去世的 然后是父去世 再是母去世.并且老六的遗产还没有分配给他的父母.

我这里算下来的计算公式是 按照继承法 老六的遗产1/2是他的配偶 其余的1/2是由他的子女父母继承.

(老六的1/4遗产+父母的遗产)/6 = 老六的代位继承人应所得的份额

问题是老六的父亲先与母亲去世.

是不是应该这样算 (老六的1/4遗产+父的/16遗产+母的遗产)/6 = 代位继承人应得的分额.

还有就是别忘了回答 那些可以证明他对父母没有进到赡养义务或遗弃父母(直系亲属的相互作证可以吗? 或者其他方面)
爷爷奶奶去世前都没有遗嘱. 还有代位继承人是老六的子女 我问的2个问题分别是:一个是分配的公式计算 一个是如何举证老六对于父母没有进过赡养义务.

补充:拒绝海答 别给我发继承法上来 也别像楼下这哥们一样没看清我问啥给我回答谁是不是代位继承人干啥?
回答详细并且切合主题的 再追加100分奖励.

2L说的很详细,可惜写错一点了 老六死了怎么还是六个子女啊?

还有继承法不是 身故方财产的1/2由配偶承担 然后剩余的1/2由 配偶 子女 父母 承担吗?

你下面说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 有配偶 子女 父母 均分 这区别太大了 希望你看一下有没有错误.

4L 犯的毛病和2L 一样 兄弟姐妹一共6人 老六死了 怎么还有6个子女啊?

PS:
1、呵呵,楼主很仔细呢,接受你的批评,应是5个子女+老六的子女来代位继承。仔细看了看,不仅有这个问题,还有一些关键的地方有错字,可能会影响理解,打字太匆忙了,见谅,现在重新修改,请查看,修改部分我已标明。

2、“还有继承法不是 身故方财产的1/2由配偶承担 然后剩余的1/2由 配偶 子女 父母 承担吗? ”:你这说法不准确:
(1)不是“身故方财产的1/2由配偶承担”:而是身故方的财产应全部作为身故方的遗产,身故方的遗产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
(2)身故方的遗产包括:身故方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身故方的个人财产(个人财产包括身故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婚后财产中约定或法定为身故方个人所有的财产)。

3、“你下面说的是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 有配偶 子女 父母 均分”:
(1)我没说过“ 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 】有配偶 子女 父母 均分”呀,应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由配偶、子女、父母均分,另一半是属于配偶的个人财产。我这样说是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看看《婚姻法》中第17-19条的规定。

4、如果还有问题,欢迎继续探讨。

1、“老六平时没有对父母进行过赡养义务(问:这方面如何举证他没有进行赡养) ”:
(1)可以是老六媳妇或孩子的承认(承认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事先承认的录音、最好是法庭上的当庭承认)、邻居或亲友的证言(亲友的证言效力不如邻里证言)或录音、村委会的证明等等。

(2)不知你要这证明有何目的:剥夺老六子女的继承权?仅凭“不赡养”是不可能的。作用只能是:老六有赡养条件却不尽赡养义务的,应当少分或不分给遗产。

2、“按照继承法 老六去世后 他的财产将由父母 子女 配合为第一顺位继承人 ”:
(1)不错,老六的继承人有:老六媳妇、老六子女、你爷爷奶奶。
(2)在老六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老六的遗产由以上人员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3)老六的遗产包括:老六结婚前就有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取得的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4)老六去世时起:继承就已经发生,如果当时没有分割遗产,继承人有权在2年内请求遗产分割;如果不知道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