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相恋3年女朋友提分手,她说给她五千她就走,你们觉得是她应该得的吗?我该给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07:59
注明:我没提分手,是她说如果两人在一起老是为一些事闹的不开心还不入分手算了,我说要过就一起过,不过就随便你,她就说给她5000钱就走!

!!!
这年头还真的出现了分手费这一回事了?
不要给。。
她把你们的感情当什么了啊?
就算离开也要有尊严啊。
居然开口要钱。。
荒谬!

晕!分手就分手嘛!走之前还想要刮你一刀,你应该: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如果不给钱就不走? 那我们继续生活在一起咯!
这个女人不行,钱是一定不要给地,她摆明跟你没感觉了,再要点钱做补偿,现在这个社会都是你情我愿,根本没有说谁吃亏谁不吃亏的事,分手一拍而散就OK了。
她现在已经在用这5000块钱来做感情交易了,难说以后会不会500块就一晚上哦
我的意见:不给

自己拿捏,交往了三年,你觉得她应该得,那就给,你觉得她不应该拿那就不用给,她可能只是为了寻找点心理平衡和安慰吧。
就算是你给了她钱,也不要怀疑你们这三年的感情,她这三年可能是真的在爱你,要分手了,要你再疼她一次...

如果是分手费,很便宜,主要看你愿不愿意了.

你应该说你为什么要跟她提分手的。她这么做一定有她的原因。如果是你对不起她,你应该给。如果是你们之间没有感情了或者是别的,你可以考虑你的条件再说给或不给。
感情的东西,旁人没有资格说谁对谁错,真相只有你们自己清楚。
你自己考虑吧。

如果是你伤了她,我觉得也应该给。别跟我说感情啊、爱情啊,分手了什么也不是,只有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