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行政不作为与渎职有什么区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9 04:09:28

不作为是该做的没做 渎职是做了但做错了

行政不作为
就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积极实施行政行为的职责和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或拖延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状态。认为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未履行具体的法定作为义务,并且在程序上没有明确意思表示的行政行为。所谓行政中的“不作为”行为,是基于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符合条件的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应该实施某种行为或履行某种法 定职责,而行政机关无正当理由却拒绝作为的行政违法行为,亦称“不作为违法”或“消极违法”行为。
渎职
是指专业服务者(例如医药人员)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或者行使职权过程中,玩忽职守(Negligence)、滥用职权或者徇私舞弊,导致伤害或损失,致使国家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通常原告必须提示被告在专业领域接受的标准下出现失误,在二十世纪晚期,愈来愈多的医师、律师、会计师及其他专门技师,在渎职诉讼案中成为被告。

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根据行政相对人的申请,负有作出相应行政行为的法定义务,但在法定或合理期限内未按照法定程式履行或完全履行的消极行为。
渎职就是存在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