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合同,能不能诉讼继续缴纳保险费?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3 13:49:30
某人投买了人寿保险合同,后因病住院治疗出院后去要求报销住院费用,保险人告知投保人(也即是被保险人):你在投买保险后,血压升高未及时告知我们(保险人),因此我们不给你报销,以后你也不要再来交保险费了,我们不收。问题是,现在能不能通过诉讼等方式要求继续履行保险合同?求各位大侠尽快帮忙了。

首先,你要先提供是在哪家保险公司,什么险种.

然后再确定.血压升高 是什么情况下的..是一直就是高血压,还是情绪等外因引起的.那么高血压和住院治疗有什么关系?

还有就是保险公司说不收保险费了.是保险合同解除了,还是终止了..原因是什么?

是你没有在投保的时候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那家公司?很多的小公司是这样的。

根据你的述说应该是在住院时未及时告知,也就是没有报案,如果此病是投保后得的,没有不如实告知原因在内,可以与保险公司协商获得理赔的.至于以后保险公司不保了,那可能是这家保险公司不愿为你续保.所以在购买住院医疗保险时,应该选择保证续保的保险公司.

第一:买的要是长期保险的话,保险公司没理由不让你续保,保单是有效的,只是你的住院医疗不能续保了。
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