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05:58:35
我公司与加工厂签订合同后,又下发了一个相关规定的书面通知,硬性规定加工厂订货方面的事宜。此规定在合同中并为体现或说明,换句话说,此规定是私自订立的。是否合法?如果要具有法律效力,是否应双方签字盖章?有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支持?需要举证不合法,以及法律条文。
谢谢。
我查了一下规定的概念, “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对特定范围内的工作和事务制订相应措施,要求所属部门和下级机关贯彻执行的法规性公文。规定是局限于落实某一法律、法规;加强其项管理工作而制定的,具有较强的约束力,而且内容细致,可操作性较强。”
我公司与加工厂的关系不是所属部门,也不是下级机关,只能说是协力店;并不是法规性公文,只是为了自身在发货方面更加顺畅、及时所定的规定,并且还硬性规定“此订货规定只能有一次例外的机会,如第二次违反,产品价格按原价销售”。

不具有法律效用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不具有法律效用

  法律效力即法律约束力,指人们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那样行为,必须服从。
法律效力可以分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和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也叫狭义的法律效力,指法律的生效范围或适用范围,即法律对什么人、什么事、在什么地方和什么时间有约束力。本章所讲的法律效力,即狭义的法律效力。非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指判决书、裁定书、逮捕证、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首先说,以上问题有法律条文支持
你们公司后来下发的相关规定,是已经签订合同后的一个补充。
根据合同法61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也就是说,这个规定是合法的,但是需要对方同意。双方协商解决。
既然是双方协商解决,当然要双方签字了。

此书面通知是单方面制定,未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依据合同法规定:
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这就是规定
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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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① 对某一事物做出关于方式、方法或数量、质量的决定。
②所规定的内容。(《汉语大词典》简编上,第1445页)
作为文种的规定就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为贯彻某政策或进行某项管理工作、活动,而提出原则要求、执行标准与实施措施的规范性公文。(《新应用写作》朱悦雄主编)
规定是规范性公文中使用范围最广、使用频率最高的文种。它是领导机关或职能部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