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房贷利率下调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4 11:23:13
为什么2008年10月27号后审批的个人房贷款(没有不良记录)不能享受今年房贷利率下浮百分15的优惠政策?
我是第一次买房的,原来没有住房
我现在贷款8万,10年期,现每月本息共还850.44元,银行是2008年12月7日审批的贷款,咨询银行(电白县建行)方面回答说:“我这贷款原来已调低15%的利率,在没有不良记录的情况下可申请下调30%利率,但广东省下发给他们的文件是2008年10月27日前办理的银行贷款才可以下调,像我这种在2008年10月27后办理的,送呈网上审批的都会弹出来(不给予审核),所以我不明白在同等条件下,为什么2008年10月27后办理的不可以享受下调30%的利率?!

你贷款多少?是不是和银行签的固定利率?
如果你和银行签的是固定利率,在一定期限内,不管是升息还是降息你的利率都不变。
如果你签的固定利率年限较长,你可以在合同满一年后办理转按揭(贷款平移),转到其它银行,重新确定利率。

现在最低年利率是国家基准利率七折,也就是年利率4.158%,月利率0.3465%。听你现在的情况是国家的基准利率(年利率5.94%,)说实话你太亏了。现在贷款买房一般无不良记录都可以享受最低利率。

两种可能性:
一,有些银行是根据你的贷款数额给予下浮的,一般不超过30万银行是不会调的。
二,可能你和银行签的是一年的固定利率的合同,在没过一年是不能享受浮动利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