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销费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5:18:49
某公司外购一专利权,使用期限为6年,该公司为此支付价款和税费600万元。同时,改公司自行开发一商标权,开发费用500万元,则专利权和商标权所支付的费用,该公司应当每年摊销费用合计为 多少万元
答案是15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因此,该公司应当每年摊销费用为:
1、外购专利权600/6=100万元
2、自行开发一商标权500/10=50万元
合计每年摊销费用150万元

根据新的《企业所得税发实施条例》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商标权摊销期为10年,专利权有使用期限,按照使用期限摊销6年。

每年摊销费用合计=600/6+500/10=150万元

商标权按10年摊销。
该公司每年摊销费用=600÷6+500÷10=150万元

该公司应当每年摊销费用合计为=600/6+5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