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外地打工找不到走前委托妹妹办理离婚男方同意能离吗吗如果提起诉讼需要哪些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6 13:39:57

诉讼离婚案件只能一般代理,而不能全权代理。协议离婚本人必须亲自到场方可办理。

即感情部份不能代理,她妹妹可以代理的只是涉及财产、孩子抚养等问题。女方可以到庭一次,表示自己的意愿,剩下的事情交给妹妹办理。当然,全权代理不行,不到庭却是可行的。由法院依法采取公告等送达形式,到期依法判决即可,但这样可能会对女方不利。

离婚诉讼需要准备材料:??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
2、婚后感情破裂的事实或证据: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因感情不和分居的情况。感情方面的证据,包括邻居、朋友、亲属的证言;
3、提供夫妻无和好可能的证据材料,包括曾进行过调解或和好工作的情况,诉讼前双方分居或共同生活情况,双方现在关系等的证明材料;
4、子女情况的证明,即: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
5、房产证、存折、汽车、公司营业执照、股权比例证明和其他财产清单;
6、债务凭证:提供借据或证人证言等相关证据材料;
7、男方的经济状况说明:单位证明、工资卡等;
8、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应有有利情节的证明材料。
以上均为复印件,开庭时需要提供原件。

人身关系,不得委托,必须本人亲自到场

离婚别人不能代替办理..只能本人到场..

如男方起诉..可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