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不该让同性恋结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8:50:44
我是一名大学生,前不久看了一部讲同性恋的奥斯卡电影《米尔克》,觉得电影拍得很感人。以前我对同性恋了解的不太多,看了影片后我查了一些资料,我觉得同性恋者也挺可怜的。现在美国有些州允许同性恋结婚有些禁止,闹的沸沸扬扬的。我想问问大家对同性恋结婚(或是所谓的家庭伴侣关系或注册伴侣关系(registered partnerships))到底持什么态度。请诚实的告诉我,您认为到底该不该让同性恋结婚(或是家庭伴侣关系或注册伴侣关系(registered partnerships))?请不要给我那些复制的东西,请用发表自己的真实看法。
1.我没想到这个问题是那么的富有争议性。我觉得凡是看到这个话题的网友,都应该发表下自己的看法。表明自己的态度。这个提问不到最后一天我是不会关闭的。
2.我收回“请不要给我那些复制的东西”这句话。有没有人能告诉我其他国家同性恋结婚是什么情况,国际上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有没有一个能让半数以上的网友都赞同的答案啊?

今天刚看到,有感而发,所以说两句
归根结底是人性问题,一个人能否选择面对自己真正的内心,在选择了以后,社会如何看待,是包容还是摈弃,反应每个人对待自然的态度,尊重还是认为在掌控,对待一个本身就会存在的事物的态度,一种境界,思想精神追求高于一切的态度!
有没有把爱当作是珍贵的稀有物,不管是什么样的爱,每个人都有爱的权利,想一想真是这样吗?
所以,尊重一切爱,不要跳进设定的模式中,本来就没有谁规定,我们现在听到的或者说被教导的都是别人告诉我们的,说得难听就像是阴谋,让我们所有人都是按这样的生活!
我们追求自由,应该坚持!
所以真正相爱,相互信任,不一定要用婚姻这个枷锁
当然如果婚姻法修改成登记结婚的不设定性别,那就更和谐了!

我周围有几个朋友是同性恋,我觉得跟我们正常人的恋爱没什么区别,唯一不同的只是他们爱上了和自己相同性别的人。我觉得让同性恋结婚(或是家庭伴侣关系或注册伴侣关系(registered partnerships))这没什么不可以,这是对个人的尊重。不要歧视他们,带上有色眼镜看他们,对于爱情,他们也是付出了真心,甚至有时候比我们看得更透,更懂得什么是爱。爱就是爱,不应该被附上性别,年龄,身份,外貌等等的条件。

同性恋只要有爱照样可以结婚,因为爱是没有差别的,男人和男人、女人和女人、男人和女人,这三者的爱都是一样的,没有高低贵贱之分。既然他们愿意,其他人又有什么权利来干涉他们呢!难道爱要分男女吗??
我觉得同性恋也应该得到社会的认可,如果他们或她们愿意的话,结婚又有何妨呢!那只不过是个形式而已,没必要在乎。只要两个人能在一起就行了!

我觉得应该是很正常啊,以前我看的电视上的一个节目,说有点的同性恋是天生就有的,并举了羊群的例子,说在一堆羊群里总有那么一两只喜欢同性的;当然在我们传统文化里,对此类很避讳,但历史传统上同性恋的名人比比皆是,所以说不管其怎么样,我们应该执行不干预,不鼓励;恋爱结婚自由的政策。

人类应该要有选择爱人的自主权力,及结婚的权利。
人类的情感应该是自由的而不只是拘泥于男女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