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原无故被人指认抢劫,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2:27:53
回到家,我整夜没睡,越想心里越难受,难道这件事就这么算了吗?对我自己公平吗?到最后给我一个明确的答案也没有,既然他们放我回来,意思就说没有证据呀,那个女的一句道谦的话也没有,那今天给他们这么闹,我就这么无原无故的被冤枉,那以后附近的人又怎么看我了,给我带来了多在影响?
我想请问一下,我不大懂法律,但我坚持我自己是清白,我可不可以告那个派出所,并告那个女的诬陷我,?
可以搜查你的身体,但搜查你的住处要搜查证,除非是拘留、逮捕你的同时可以不用搜查证。如果当时没有拘留、逮捕你,也不出示搜查证让你签字就搜查你的住处,那么你可以向检察院控告。
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搜查罪)
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诬告陷害你没有证据,这个罪名要主观上的故意,错告不等诬告陷害,所以你很难证实那个女的主观有故意。但非法搜查你有很多证人,警察拿不出你签字的搜查证就很危险了。
兄弟 中国当下这样的委屈多去啦 甭过不去了 但若较真儿 可以要求政府赔偿 要求那女的道歉
他们说你几点在哪抢的?有证人证明你不在场就好办了
从警察出来把你拷住可能他们串过供了,但毕竟是本不存在的事实
可以看出他们办案也不太严谨
如果证明你是清白的 可以要求派出所 消除影响 赔礼道歉
至于那群人
捏造犯罪事实,作虚假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刑事处分的,构成诬告陷害罪
只要证明清白了 他们完了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11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执行逮捕、拘留的时候,遇到紧急情况,不另用搜查证也可以进行搜查。”所谓“紧急情况”,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指:犯罪嫌疑人身带凶器、自杀器具的;可能隐藏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的;可能毁弃、转移犯罪证据等。就是说,只有在上述情况下,公安人员在执行拘留、逮捕时,遇有紧急情况才可以进行无证搜查。很清楚,如果不具有上述“紧急情况”的条件,就不能进行无证搜查;不然,就是违法行为。但为防止他毁弃、转移犯罪证据(主要是赃物),公安人员进行无证搜查,是法律所允许的。
哎,楼主,我为你的遭遇而悲哀
是我的话、不秒她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