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动法算:月薪一千六.三月十一到三月三十一号.每天十个钟二十六天制.没休、没假。请问能拿多少?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3:46:06

新劳动法规定:员工每个月上班天数不得超过20.75天,所以1600/20.75天=每天所得工资,但一般公司不会这么算的,他们一般是按每个月26天算的也就是1600/26天=每天所得工资,还有每天最多不得超过8小时,如果超过就得给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就是平常工资的2倍,法定假日就是3倍工资,所以你这样的情况你自己算下吧。
除了每天多上两小时外,按正规来说你的情况可以这么算:1600/20.75天*21天=你这个月的正工资,再加上你每天两小时的加班费就是你这个月能拿到的所有工资啦,不过一定企业都不会这么算的,他们抠门

劳动法规定一天是八小时制,一周双休制,像你说的那样没假没休,显然是不符合劳动法的。但超出的时间可以按照加班费计算,具体算法因各地的规定不同,例如,我在太原工作,太原市最低工资为720,除以法定的21天,平时的加班费是1.5倍,双休时就是2倍,法定节假日3倍,然后加上底工资,就是你的工资了。希望能够帮到你!

能拿一千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