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死了妻子继承房子怎么办手续?大约花多少钱从丈夫名下转过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1:01:03
丈夫病故,妻子想把房子卖掉,他们还有一个儿子。亡夫还有一个老妈子。老妈子要放弃继承权对吧?(房子是婚钱买的但是没做财产公证),现在妻子想卖掉房子,需要过户吧?要怎么过户呢?什么手续?
而且,他们的房子还是贷款买的,现在贷款还没有还清,要卖掉房子的话,怎么办?
而且,老妈子那个放弃继承的协议书怎么写呢?
儿子才10个月大啊,儿子那部分怎么办呢?
就是不想让老妈子拿房产,要卖掉房子还债的~ 就是大家都同意卖掉房子还债,儿子死前生病花了好多钱,这个放弃协议咋写呢?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儿子因为未成年,那部份可以由其妻作为监护人托管,放弃协议只要其母放弃遗产继承,怎么写就看双方怎么约定。

婚前购买的房子属于病故丈夫的婚前财产,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其法定第一继承人(配偶、儿子、父母)平分继承。

妻子想要卖掉亡夫的房子必须要其母和其子签订一份放弃继承此房产的协议书,然后才能到房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办完了过户手续交给房地产中介就可以进行房屋买卖(房屋卖给了别人后,新的房产所有权人对于其房产的贷款也会承接过去)。

丈夫死了妻子继承房子,首先需要确权,就是确定住房是否属于婚后共有财产,是的话,不管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住房产权属于婚后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死者死亡是办理继承一半产权手续。如果是死者婚前个人财产,就是办理全部产权的继承。
确权后,首先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办理继承。
无遗嘱前提,要按照继承法规定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属于死者的遗产。
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一位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得到公证书,有死者配偶和被选取继承人到房管部门办理继承过户。
继承住房费用: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时候,缴纳住房评估费千分之六,得到住房评估价,缴纳继承部分房产份额价值的2%为公证费。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缴纳几百元手续费就可以了。

是婚前个人财产,想过户途径有两个,一个是全部第一顺序继承人书面同意,另一个是通过诉讼打官司。老妈子不一定要放弃的,为什么放弃呢,有她三分之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