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被气死了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15:51:07
有二个小孩在学校打架,老师把双方家长都找去了学校,然后家长吵起来了,其中一方当场吐血,到医院后死亡,是否可以是否承担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学校是否有责任?

这具体需要看吵架的内容以及死者是否有病史,才能判断是否承担刑事责任。民事责任是应当承担的,在相应的过错范围内承担。

广东胡律师:

另一方家长及学校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要看此当场吐血家长的死亡原因来定,本身小孩之间打打架就不属于什么刑事问题,如果属于自身原因导致,学校及另一方家长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要承担部份民事赔偿责任。

不承担任何责任.学校也不应当承担责任.

这要看具体情况,根据行为人者的主观心里状态,可以将气死人的行为分为四种情形:

第一,行为人者主观上没有任何恶意,很正常的说话,因为对方自己比较激动,导致了死亡。对于这种情况,因为气人者主观上既没有杀人、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实施杀人、害人的行为,因此对死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双方在主观上都有过错,比如说吵架,行为人说了一些使受害人生气的话,这些话可能只是比较轻微的话,结果却把对方一下子气死了。对于这种情况,要作具体分析,双方吵架、斗嘴的环境、用语的激烈程度的不同,行为人承担的责任也不同,比如说,双方在公众场合,气人者用语激烈,对受害人进行侮辱、诽谤,受害人无法承受人格上的凌辱,气绝身亡的,行为人恐怕就要负刑事责任了。如果双方并不在公共场合,但行为人在从事不正当的行为时,与人发生争执,并恶语伤人,使受害方气绝身亡的,行为人要负民事赔偿责任。

第三,行为人主观上是恶意的,知道受害人有某种疾病不敢激动,或者心胸过于狭窄,故意找碴刺激他,让他激动犯病,以达到惩罚他的目的。对于这种情况,如果行为人主观上为了惩治对方,采用侮辱、诽谤的方式刺激对方,造成对方死亡的,可以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如果采用其他方式刺激对方,使对方身体受到伤害的,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第四,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想通过气人的方式谋杀他,于是设计几个方案,最终把他气死。行为人在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在客观上实施了杀人的行为,尽管这种杀人的行为不是暴力,也没有使用凶器,但这种行为只要能够必然地引起被害人的死亡,应当认定该行为构成杀人罪,此刻,气死人应以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恶语伤人或者故意刺激他人,导致他人死亡的,并不能完全归咎于受害人的心胸狭窄,除了受害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