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 纳税调整增加额 会计分录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17:22:04
0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纳税调整增加额104776.49元(福利费调增55993.11,教育调增30336,业务费调增9567.6,罚金调增3956,与收入无关支出调增3481.00,其他费用调增1442.78),08年利润总额-24487.57,调整后所得额80288.92,公司03年--07年利润总额分别是:-1370.38,-74184.65,-24689.3,-57602.81,-31054.88.如何做会计分录?

这些调增的项目是不做会计分录调整的,所谓调增、调减是税法要求,是会计要求与税法要求不一致,把会计利润调整为税务利润,即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调整后的利润计算所得税。你调整后仍然是亏损,那就没有任何会计分录可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