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日本二战甲级战犯55条罪状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0:17:07
有哪些?(列举)。东条英机据说占据54条!不知哪一条竟不是?
罗列55条罪状!

3.关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的一组数字:

3—3种罪行:

法庭有权审判犯有以下三种罪行的日本甲级战犯:破坏和平罪;普通战争罪;违反人道罪。

4-4批逮捕令:

盟军最高统帅部发出4批逮捕令,逮捕受审战犯。

7-7名战犯被处决:

东条英机等七名战犯被处以绞刑。

818:开庭818次

1213:判决书1213页

4336:检察方与辩护方共提出证据4336件

48000:法庭记录48000页

10多万:梅汝璈撰写的法庭判决书共10多万言。

750万:整个审判共耗资750万美元。

两年半:整个审判持续两年半之久。

11-11个国家,11名法官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由11个国家的11名法官组成,分别为:美国、中国、英国、苏联、法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新西兰、荷兰、印度和菲律宾。

28-28名被告

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共审判被告28人

419-419名证人

双方提供证人1194人,其中419人出庭作证。

大致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国参与的国际审判,如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的审判;一种是中国自己主持的对日本战犯的审判活动,具体又包括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对日本战犯进行的一系列审判,以及新中国建立后对日本战犯进行的一系列审判。在审判对象上,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主要审判的是28名甲级战犯,基本上是被控犯“破坏和平罪”的战争罪犯;国民政府审判的则是乙丙级战犯,共计2388名,大部分是被控犯“反人类罪”和“战争罪”的战争罪犯;新中国审判的对象从范围上也应属于乙丙级战犯,一部分是1945年前后被捕,1950年7月由前苏联政府移交给我国的969名战犯,一部分是1948年至1952年前后被中国人民解放军逮捕的140名日本战犯。因此,从整体上看,这一系列的审判从战犯构成上讲,既包括甲级战犯也包括乙丙级战犯;从罪名构成上看,包括“破坏和平罪”、“反人类罪”、“战争罪”等多种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