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的问题,请你们帮帮我 !!!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07:16
我们是无锡新世界国际纺织城的商户,我们签订了2009年1月18日到2010年1月18日的合同。但是现在无锡新世界国际纺织城的管理人员要我们无条件的搬铺位,而且不赔偿包括老店的装修在内的任何费用。你们说有道理吗?我看了我的合同,在第五条第三款原文:三·铺位调整:甲方有权根据经营的需要进行各个区域经营商品品类的调整,乙方应无条件按甲方要求调整经营范围或调换铺位位置,但甲方应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我又看合同,在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原文:4·除甲方为了整个纺织服装市场的经营需要外,甲方不得单方随意调换乙方所租铺位。我们的铺位现在还是经营原项目。请问各位:合同第五条第三款有依据吗?我们应该怎么办?谢谢!

首先第五条第三款和第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不矛盾,就是说甲方不得不故调整乙方铺位,但是在为商城运营所做的调整,乙方需无条件服从。不管你们是否改变经营项目,都在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内,必须服从。
而且根据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你们的经营范围也受到甲方约束,没有看全合同,不知道违反的约定如何,但是这一条明显是商城的霸王条款。
如果有律师朋友,让他来和甲方谈谈,赔偿基本上是没戏,但是也许能说服甲方从你调换铺位上有些补偿。
如果费用不高而且又想继续在这里经营,尽量说说自己的损失和为甲方带来的好处,最多也就是在新铺上补偿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