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PCT专利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5:25:14
请问:
1,虽然我的发明能够满足发明专利的创造性要求,但由于我想要尽快得到专利,是否可以在我国申请使用新型,然后在PCT阶段到其他国家申请发明专利,以延长国外的专利保护时间(我国对专利的保护力度大家都清楚……但是发明的价值很大,完全值得花几十万在多个国家申请发明专利)?
2,是否在我向本国知识产权局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12个月内,我都可以去申请PCT专利?这样,我可以在等大约8个月后得到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后再去申请PCT专利,以防一发不中,浪费申请PCT专利的精力和资金。
3,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后,再申请PCT专利时,可否在在申请文件中增加申请人?比如说,我先以本人为“第一署名申请人”申请使用新型(专利权人和发明人均为本人),然后在PCT专利申请文件中以本人和另一合作伙伴两人名义申请。这样是否允许?
感谢所有看到本问题的朋友,期待各位朋友的指点。本人先行致谢。
感谢大家的详细解答,我第二条问题中的“受理通知书”其实是指“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表达错误,呵呵。当然大家解释地也都很清楚。
再次感谢大家的回答。没有办法分别给分,由于3楼回答最为详细,分数给3楼了。感谢所有回答的朋友。

1. PCT国际阶段是不区分实用新型和发明的,只在进入国家阶段时区分。
在先申请是实用新型的,可以在PCT进入国家阶段时申请发明专利,可以获得发明专利更长的保护期限。
2. 按照巴黎公约规定,自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日起12个月内,申请其他国家专利,可以享有优先权。外观设计为6个月。
实用新型8个月基本可以授权了。
3. PCT申请针对不同的国家,申请人可以不同(对美国的申请人必须是发明人)。但是如果要求优先权,需要提供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证明文件。

如果有疑问可以在‘HI’里问,或者我的MSN:yuansen861@gmail.com

1、可以,相当于间接延长保护时间。
2、专利局PCT申请受通一般在1——3周就会下发了,您可以在之后办理。最好是同日提交国内申请和PCT申请。
3、可以,不同国家申请人可以不同。

(1)可以,但不是延长国外的保护期限,而是看起来延长了技术的保护期限
(2)是的.受理通知书不需要等那么久,一周之内就可以拿到受理通知书了
(3)针对不同的指定国,可以有不同的申请人,但是对于主张优先权的,PCT申请与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不同的,必要时,需要出具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