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企业所得税的一道基础题目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6:51:24
某居民企业所得税率25%,当年收入总额2000万元,其中:销售收入1670元,租金收入80万元,提供劳务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万元,税费返还30万元,股权性的红利收益100万元;当年准予扣除的成本为1000万元,缴纳的增值税12万元,土地增值税1.5万元,缴纳的营业税6万,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2.5万元;非公益捐赠支出10万元,发生坏账损失2万元,向某球队俱乐部赞助5万元,违反交通罚款0.5万元,为另一非居民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因该企业无法归还到期贷款而代为支付贷款100万元,企业当年按税务机关核准的每季度已预缴所得税额30万元。则:

应纳所得税额=217万元
当年应补缴所得税额=97万元 (为什么不是187万元。。郁闷。。。)
应纳税所得额=868万元

1)应纳税所得额=868万元 怎么计算出来的??
2)“为另一非居民企业向金融机构担保贷款,因该企业无法归还到期贷款而为支付贷款100万元” 在计算所得额时,怎么处理??
3)当年应补缴所得税额 为什么不是187万元。。郁闷。。。。

请大家帮帮偶 -。- 快要考试了。。急。。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总额+(-)纳税调整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
一、会计利润总额2000-1000-10(税金合计)-(营业外支出)117.5=872.5
二、纳税调整额+115.5
(1)、非公益捐赠支出10万元
(2)、向某球队俱乐部赞助5万元
(3)、违反交通罚款0.5万元
(4)代为支付贷款100万元

三、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20+100=120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872.5+115.5-120=868

应纳企业所得税=868*25%=217万元。
已预交企业所得税30*4=120
应补企业所得税=217-120=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