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鲁滨孙漂流记的事例,学会生存的文章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3:06:50
结合鲁滨孙漂流记的事例,写一篇关于学会生存的作文,六年级水平的
关于生存的事例,及遇到突发事件是的做法,每样十篇,急用啊

赵小锐和同学们利用客假到森林中参加生物夏令营,他看什么都感到新鲜。突然,他发现一只美丽的大蝴蝶,他想也没想,抄起捕虫网就追了过去。也不知道跑了多长时间,当赵小锐如愿以偿地抓到那只大蝴蝶时,他周围已经找不到一个同学了,也听不到一点同学们的谈笑声,甚至连那条森林中的小路也不知去问了。他迷路了。这时,他想起老师说过的话:“在森林中迷路时,千万不要惊慌,一定要冷静。”想到这,小说做了几次深呼吸,平静了一下心情,开始为如何走出困境思索起来。不久,他就制定了一套方案:他先是回忆起自己离开队伍的时间,然后仔细观察附近的地形地貌,找到自己跑来时踩出的脚印,接着根据万同沿着脚印一步步慢慢地走,终于走回到来时的那条小路。沿着路没走多久,就听到了老师和同学们的呼喊声,小锐激动得都要哭了,他成功了!

18岁的约翰?汤姆森是一位美国高中学生。他住在北达科他州的一个农场。1992年1月11日,他独自在父亲的农场里干活。当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在冰上滑倒了,他的衣袖绊在机器里,两只手臂被机器切断。
汤姆森忍着剧痛跑了400米来到一座房子里。他用牙齿打开门栓。他爬到了电话机旁边,但是无法拨电话号码。于是,他用嘴咬住一枝铅笔,一下一下地拨动,终于要通了他表兄的电话,他表兄马上通知了附近有关部门。
明尼阿波利斯州的一所医院为汤姆森进行了断肢再植手术。他住了一个半月的医院,便回到北达科他州自己的家里。如今,他已能微微抬起手臂,并已经回到学校上课了。他的全家和朋友都为他感到自豪。
美国人为什么喜欢汤姆森呢?有的说,他聪明,用铅笔打电话,还会用嘴打开门。有的说,他喜欢干活,我们喜欢勤劳的人。还有的说,他身体真棒,一定曾努力锻炼身体,不然早就没命了。 一位学者概括了这些人的回答,人们除了佩服他的勇气和忍耐力外,还有一种独立精神。他一个人在农场操作机器,出了事又顽强自救,所以他是好样的。独立、勇敢、坚毅、不懈地与自然界抗争,这大概是美国从殖民时代遗留下来的优秀传统。这一传统在吸毒、抢劫、性混乱泛滥成灾的美国社会,仍然活在美国人的精神里。
汤姆森的故事里还有这样一个细节,他把断臂伸在浴盆里,为了不让血白白流走。当救护人员赶到时,他被抬上担架。临行前,他冷静地告诉医生:“不要忘了把我的手带上。”
应该讲汤姆森